“十不吊”内容

一、指挥旌旗灯号不明不准吊。

二、斜牵斜拉不准吊 。

三、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四、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五、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六、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七、机械安全装配失灵不准吊 。

八、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

九、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珍爱措施不准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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