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龙门吊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认识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当地当局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书后,才许可上机操作。

二、严禁非司机及司机本人身体状况不许可情况下进行操作。

三、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制止旌旗灯号时均应制止,查明情况再启动。

四、每日每次启动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优秀,操作体系是否天真,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五、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及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地面0.5m高度,然后降落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六、禁止超负荷使用,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七、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启动前必须发出启动警告旌旗灯号。

八、禁止人随物品一路升降。

九、不许可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顿,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脱离。

十、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交接班纪录。

十一、维修检查时应切断电源电箱上锁,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启动造成事故。

十二、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十三、忽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十四、禁止六级以优势力工作。

十五、司机脱离时应锁定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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