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指挥人员应由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职人员担任、要求技术谙练、懂得起重机性能和基本知识,并持证上岗;

二、指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处指挥时要系好安全带;

三、患有色盲、耳聋、矫重视力低于1.0、心脏病、高血压、美尼尔症、癫痫等疾病者,不能从事指挥工作;

四、工作时不准喝酒、打闹、精神要高度集中;

五、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周全工作的地点,使用国际同一旌旗灯号,并做到正确、清楚、笛声响亮;

六、指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显明处,不许可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

七、吊装场地或吊车下方禁止非有关人员入内,不许擅自离岗或由他人代替;

八、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由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的钢丝绳应及时按规定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九、起吊物件时按规定的间距和数量使用绳卡,并应将压板放在长头一壁。

十、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不准指挥作业;

十一、发现非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制止吊装、运输或其他作业,严禁违章冒险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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