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 信息中心 >> 公司新闻 >> 浏览文章[知识]营业税改增值税日期:2016年04月29日 来源: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作者:佚名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1] 2016年1月,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决定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要全面推开,进一步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 预计减税规模将达9000亿元。[2] 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3]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4] 责编:白永伦 上一篇: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肖志云成为中国中铁进入深圳35年第一个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下一篇:学好用好“营改增” 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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