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各类财务指标
控制财务风险
深圳公司制定了新的《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为“新办法”
并于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020年7月20日至24日,深圳公司总会计师伍健带队公司财务部在广深片区进行三场《资金管理办法》学习宣贯会,公司工会主席刘洋、副总经理汤泽华、副总经理卢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广深片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书记、总经济师、财务人员、工经人员、物机人员参加。
宣贯会议上,深圳公司财会部从银行存款管理、资金集中管理、资金收支管理、借(存)款管理、备用金管理以及资金策划管理6个方面对新办法进行详细介绍,强调项目对公司资金的贡献,设定奖励标准及兑现方法,以案例分析形式介绍资金占用、上交及垫资考核运用。参会人员对公司新办法进行了认真讨论,重点研讨考核标准及兑现,各项目均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深圳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新要求严格执行。
财务部在会议现场对项目部疑问之处进行及时解答。并表示公司将在考核过程坚持公正公开,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兑现考核结果。
会议最后,伍健对新办法的执行提出了四点建议,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四点上“下功夫”:
一是在宣传上下功夫。由深圳公司财会部牵头,公司内全员参与,形成主动学习的氛围。继续积极快速扩大对新资金管理办法在全公司项目范围内的宣贯学习,并完善具体的考核兑现措施及兑现方案。
二是在实践上下功夫。新的资金管理办法严考核,强调贡献和奖励,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真抓实干中做好实践,在实践中摸索经验;
三是在思考上下功夫。希望各项目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对资金管理办法在执行及实践过程中提出更多的良性建议,将办法落在实处,不断优化;
四是在贡献上下功夫。项目部应积极配合资金管理部门,在资金策划的基础上,立足公司长远发展,为公司创新创效,做出更多贡献。
还没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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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大家梳理了满满干货
让我们接下来
迅速读懂新的《资金管理办法》
看看到底有什么变化吧~
1.1原则
筹划优先、以收定支、集中管理、有偿使用
1.2范围
货币资金以及银行票据等结算凭证。
1.3资金管理职责
1.4禁止性规定(红线)
(1)单位所有款项收支必须通过依法合规开具的单位账户办理,禁止使用自然人账户办理单位款项收支;
(2)禁止设立和使用“小金库”;
(3)禁止向自然人、非金融机构、内部无行政隶属关系单位间出借或有偿借入资金;
(4)禁止未经有权决策或批准程序的批准,为任何单位、机构提供任何形式、方法的担保或反担保;
(5)各单位办理劳务分包、采购支付业务时,应基于相应合同的约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办理,不得办理无合同、无计价或超越合同约定的支付。
2.1 强调的时间点
(1)收尾项目销户:公司财务部下达银行账户销户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销户。
(2)开销户备案:各单位开销户办理完成3天内,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银行往来核对:财务负责人每月至少与银行核对一次往来,确保账款一致。每月末,银行存款科目明细须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如有未达账项,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2.2 U盾管理
(1)数量:至少两个
(2)保管、操作:由公司财务人员管理,禁止交由其他人员管理。其中:制单U盾由各单位财务人员保管、操作,实行片区集中管理的,复核U盾交片区总会计师管理,未实行片区集中管理的,上交公司财务部,由片区分管部长管理。
3.1方式
“集中管理,分级授权”
3.2 公司资金调度令
(1)无条件服从
(2)总会计师、总经理联签,财会部下达
4.1 年度资金考核
4.1.1目标下达依据
公司在项目筹划基础上按年度下达项目与公司往来控制目标,并结合公司资金情况
4.1.2计算公式
(1)净上缴
某季度资金管控得分=[季度实际上缴÷(年度上缴计划×某季度比重)]×100
年度资金管控得分=∑某季度资金管控得分×某季度比重
(2)净垫资
某季度资金管控得分=[(年度净垫支计划×某季度比重)÷季度实际净垫支]×100
年度资金管控得分=∑某季度资金管控得分×某季度比重
各季度比重依次:30%;20%:20%;30%
4.1.4示例
4.1.4.1净上缴示例
XX项目在2020年年度目标上交资金1000万元,按项目上交季度计划分解为1季度上交300万元,2季度上交200万元,3季度上交200万元,4季度上交300万元。情形一:如实际上交1季度100万元,2季度100万元,3季度400万元,4季度400万元,计算年度考核得分。情形二:如实际上交改为1季度300万元,2季度200万元,3季度200万元,四季度300万元,计算年度考核得分。
季度考核得分=本季度累计实际上交数/本季度累计计划上交数*100
例如:情形一第二季度考核得分=200÷500×100=40
年度考核得分=一季度考核得分*30%+二季度考核得分*20%+三季度考核得分*20%+四季度考核得分*30%
由以上两种情形可知,虽然都完成了年度上交目标,但是由于未按进度计划完成上交,导致最终的考核得分差距巨大。在此提醒各项目经理在资金上交上尽可能贴近季度分解计划上交。有利于项目最终在资金上交上的考核上取得高分。
4.1.4.1净垫资示例
XX项目,根据年度计划目标2020年需垫资1000万元,按项目进度按排垫资计划为1季度300万元,2季度300万元,3季度200万元,4季度200万元。
(一)项目实际过程中第1季度,垫资400万元,2季度垫资300万元,3季度垫资300万元,4季度垫资100万元。
(二)如项目实际垫资为1季度200万元,2季度300万元,3季度300万元,4季度100万元。分别计算年度考核得分。
(2)各季度及年度考核得分
季度考核得分=本季度累计计划垫资数/本季度累计实际上交数*100
例如:情形一第二季度考核得分=600÷700×100=85.71
年度考核得分=一季度考核得分*30%+二季度考核得分*20%+三季度考核得分*20%+四季度考核得分*30%
由以上两种情形可以看出,每个期间累计在计划控制内,考核得分高,虽然都完成了年度目标,但是由于过程中与计划对照不均衡,项目资金上缴考核得分会受较大的影响。同时,超额完成计划,也会得到相应的考核加分。这一点请各单位自行测算把控。
4.2对外支付
4.2.1无须A户审批
若项目与公司往来在公司下达的季度管控目标内,经财会部核实,总会计师签字审批后(见附件二项目资金管控目标统计表),B户支付由项目统筹安排,无须走A户审批程序。否则先走A户流程。
4.2.2 A户流程
4.2.2.1 A户上报
(1)上报前提:项目资金已到
(2)上报时间:每月5日、20日前
(3)上报内容:A户申请表(详细说明项目产值、应计、实计、应收、实收及责任成本管控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已采取的措施)
4.2.2.2 A户审批
(1)审批流程:公司工经、财会部汇审后报公司分管成本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联签,总经理审批
(2)审批结果返回:公司财务部在3-5个工作日返回审批结果
4.2.2.3 A户使用
各单位A户审批通过后,须按公司审批同意的对应单位、用途、费用等项目完成对外支付手续后,公司返还各单位资金。
4.2.2.4 其他限制
已审批完成的A户资金计划未执行完毕前,不得报A户审批计划,确需调整支付计划的,须在A户审批总额下进行调整,调整比例不得超过A户资金审批总额的10%。
4.3现场资金支付顺序
(1)职工工资、社保;
(2)现场日常开支;
(3)各类税金;
(4)劳务分包中的农民工工资;
(5)主材款;
(6)除农民工工资以外剩余的分包工程款等
4.4其他强调事项
4.4.1资金返还
通过公司审批同意的资金返还,由财务部汇总资金返还表,报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后办理。
4.4.2收尾项目资金使用规定
(1)收尾项目工程尾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双清职责:原党政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2)各类款项由债务方汇入公司账户。
(3)收尾项目资金使用:公司统筹安排,优先安排费用报销和债务清偿。
5.1审批
项目临时周转借款由包保领导及财务部审核、公司总会计师、公司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
5.2借款时限
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5.3资金占用费及奖励
5.3.1计算频率
每季度
5.3.2资金占用费年利率
暂定6%
5.3.3计算依据
(1)全现金结算项目按照与公司往来余额加回未到期供应链金融余额、扣除业主预付款余额的50%为基数计算借(存)款利息。其他项目按照与公司往来余额为基数计算借(存)款利息。项目进入收尾后,扣除公司全额收益计算资金借(存)款利息。
(2)各项目因使用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贴息成本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各单位使用供应链金融必须缴纳100%的票据保证金,恒大(中南)等项目以公司接收的商票作为保证金。
(4)因发展需要承接的垫支项目而业主又未支付融资成本的,进行项目筹划时按本办法计算资金成本并纳入责任成本。项目终结,资金成本有结余的归项目部所有,项目财务部门参与分配。
(5)业主支付融资成本及其他原因有融资收益的,在项目筹划时按本办法计算融资收益。项目终结,融资收益超额部分归项目部所有,项目财务部门参与分配。
6.1 原则
“严控借支、定期清理、年末清零”
6.2 审批责任人
单位负责人
6.3 借款单填写
借款具体用途、所需金额的估算依据及借支时限。
6.4 “五禁止”
(1)禁止“非因公”借支备用金;
(2)禁止非公司在岗员工借支备用金;
(3)禁止以“多事一借”方式借支备用金;
(4)禁止备用金长期挂账,备用金须从借支日起在3个月内进行清算;
(5)禁止年末备用金挂账。
6.5 提醒
备用金借支日期超过30天的,各单位财务部门有义务、责任在备用金借支到期日前5天提前提醒(书面或移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借支人。
6.6 可支取人员
公司在岗员工。(员工调出公司或解除劳务合同的,所在单位必须结清备用金,禁止非公司在岗员工借支备用金)
供稿:深圳公司财务部
审核:伍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