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 信息中心 >> 建筑工人之家 >> 工种安全规程 >> 浏览文章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来源: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作者:佚名一、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二、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必要安设卷扬限定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配。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三、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划一,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四、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同一指挥,动作配合和谐,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许可起重量的80%。 五、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旌旗灯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配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昏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六、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顿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忽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停滞物0.5m以上,着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八、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九、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下降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十、起吊重物严禁自由着落,重物着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降落。 十一、起重机制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责编:白永伦 上一篇:起重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下一篇:塔吊拆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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