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 信息中心 >> 建筑工人之家 >> 工种安全规程 >> 浏览文章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来源: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作者:佚名一、焊工要受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作业前必须开设动火作业证,并有专人监督。 二、施焊(割)场地四周应消灭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三、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允许后,方可进行。 四、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只能使用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五、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和无回火阀的乙炔瓶。 六、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七、氧气乙炔瓶使用及存放时严禁倒放。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乙炔瓶存放不得超过5瓶,存放处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 八、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荡;并防止曝晒。 九、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十一、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四周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十二、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十三、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消灭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十四、铅焊时,场地应透风优秀,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十五、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防护罩。 十六、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责编:白永伦 上一篇: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下一篇: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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