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 企业文化 >> 制度文化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浏览文章安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日期:2018年08月23日 来源: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作者:佚名安质环保部部长在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和安全生产总监的领导下对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管理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规章制度等,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2.组织、参与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3.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并对本单位安全标准工地进行检查、评审。 4.主持、参与安全专项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负责监督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督促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对有关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 7.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新员工“三级教育”和考试工作。 8.参加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责编:罗庆彬 上一篇: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 下一篇: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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