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 信息中心 >> 公司新闻 >> 浏览文章183万元农民工工资及时追回日期:2016年12月19日 来源: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作者:佚名11月11日下午,广州地铁21号线中铁二局深圳公司镇龙车辆段项目民工生活区热闹非凡,农民工个个笑容满面。原来是经历10日下午4:00时许,某劳务公司资金管理员携183万元工资款和50万元工资款票据不辞而别被工会组织追回之后,11日中午12点又开始重新发放农民工工资了。 项目工会迅速与劳务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财务总监、现场负责人的委托人、民工班组长等对现场农民工退场中涉及到的工程量清算、工程单价确认、工资计算等事项进行会谈协商。在项目行政的配合下,经过工会两天的沟通、协调,劳务公司和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达成了拨出现金450万元用于发放工人工资的协议。但是。在10日上午发完217万工资后,劳务公司授权的资金管理员趁项目工会派出的工资发放监督人员不备,于下午4时12分携带现金183万和50万元待发工资票据突然“不辞而别”。 项目工会负责人接报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和车辆,立马沿广深沿江高速、G4国道一带追踪、查证、围堵,同时通过电话与该资金管理员谈道德、讲情理以稳定其情绪与行为......10晚7时49分,终于在广深沿江高速深圳一侧出口挡获可疑车辆和钱款。在随后对该资金管理员的沟通、教育中,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刑法》第276条关于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内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钱虽然被追回来了,但是劳务公司和他派出的资金管理员始终不愿意再次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其坚持的理由,始终围绕一是怕超发,公司要承担损失,二是大笔资金在现场有安全隐患。在此情况下,工会人员又组织相关人员又是给劳务公司和她的资金管理员算大账,又是承诺亲自安排人员并参与安全保卫......通过10日晚、11日上午的反复沟通、博弈、讲道理、摆事实、聊人情、讲法律等各方面的说服帮助,劳务公司终于在11日上午10时许被工会负责人说服,并在其亲自陪同下驱车从深圳一路曲折赶回广州镇龙项目部工地。 11日12时,在项目工会的直接监督下,再次开始给农民工友发放工资,同时对整个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 11日20:30分,200多名农民工都足额领到了自己的工资。 责编:白永伦 上一篇:跟班学习党群干部心得体会(黄婷婷) 下一篇:跟班学习党群干部心得体会(戴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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